编辑:荷花阅读    更新时间: 2025-07-27 1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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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如死灰。

原来这个词,是这样一种感觉。

像被浸在冰冷的深海里,四肢百骸都失去了知觉,只有心脏还在一下下地抽痛,提醒着我还活着。

我没再回团队的安全屋,而是去了冒险者公会,租了一个临时的单间。

傍晚时分,房门被敲响。

我以为是尼娅或者格温,打开门,看到的却是艾米。

她换了一身更加华丽的牧师袍,手里捧着一根崭新的法杖。

杖身由千年古木制成,镌刻着繁复的增益符文,法杖顶端还镶嵌着一颗巨大的宝石,里面蕴含着强大的治愈能量。

「黎明圣歌」,价值五十万金币的天价法杖,足以买下城中心的一座豪宅。

「好看吗?」艾米在我面前晃了晃法杖,脸上是毫不掩饰的炫耀,「霍金斯用团队资金给我买的!他说,我的潜力比你大得多,更值得投资。」

「他还说。」

艾米凑近我的耳朵,压低声音,「等把你身上的史诗级铠甲扒下来,就正式把你从团队里除名。一个被顶级小队踢出来的废物,以后在辉耀城,恐怕连刷哥布林的任务都接不到了吧?」

我静静地看着她,看着她那张因嫉妒和得意而扭曲的脸,心中最后一丝幻想也彻底破灭了。

我没有再和她多说一句话,直接关上了门。

门外传来艾米尖锐的嘲笑声:「缩头乌龟!你也就这点出息了!」

我靠在门上,缓缓滑坐到地上。

恍惚间,我想起了八年前的那个雨夜。

那时我刚离开断剑崖,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辉耀城。

在贫民区的巷子里,几个地痞流氓把我堵住,要抢走我身上仅剩的十几个金币。

我正打算拔剑。

一道身影却挡在了我面前。

是霍金斯。

那时他只是个穿着破旧皮甲,拿着生锈铁剑的新手战士。

他明知道自己不敌,却还是毫不犹豫的冲过来救我。

混乱中,一把匕首刺进了他的后腰。

他却死死挡在我身前,任流氓如何拳打脚踢,都不肯松手。

后来,他倒在血泊里,脸色惨白,却从怀里掏出了唯一的家当——一瓶初级疗伤药,颤抖着递给我:「你喝吧。我皮糙肉厚,死不了。」

我哭着把药喂到他嘴里,然后笨拙地用刚学会的治疗术为他疗伤。

从那天起,我发誓,要用我的一生去守护这个男人。

我陪他在辉耀城白手起家,陪他在最危险的地下城里挣扎求生。

我为了让他能安心输出,放弃了所有攻击和防御技能,专心钻研治疗术。

我以为,我们永远会是彼此最坚实的依靠。

可如今,那个曾用生命保护我的少年,却要把我赶走。

原来,人心是会变的。

我最终还是成为了他前进路上的绊脚石。

我擦干眼泪,从地上站起来。

通讯水晶亮起,是师兄的消息。【来公会顶楼,我等你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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